百城生活网:久久精品3-成材苗木强行被挖除每亩最多赔5000元承包户:补偿没谈妥损失巨大

seo168q 热点 2024-10-30 16 0

监控拍下的苗木清理现场(受访者供图)

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报道

近日,在陕西三原县承包土地种植苗木的张海亮向海报新闻反映,在土地流转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,镇政府要求他清理所种植苗木,但是,赔偿尚未谈妥,张海亮还未妥善处置苗木时,其所种苗木就已被铲除,造成巨大损失。

张海亮告诉海报新闻记者,此事还涉及另外两个承包户,涉及承包土地共计 201 亩,他主要种植的是茶条槭、金叶榆、暴榆等,其他两家还种有白桦树、三角枫、五角枫、国槐等树木。

苗木被挖除

三个种植户中,晋小平最早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在长坳村种树,他总共流转了 161 亩土地,合同期限为 2018 年 10 月至 2033 年 10 月。张海亮则是在 2019 年 4 月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,签订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9 年。另一家祖红硕则是在 2019 年 10 月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,签订日期为 2019 年至 2034 年。

张海亮称,今年 4 月底,他们接到村上的通知,称不让在其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树木,并按 5000 元一亩的金额对其赔偿。" 我们种植的树木不少已经成材,价值远超于赔偿金额,所以一直没有谈妥。" 张海亮也表示," 不过政府也帮助我联系客商出售了一些苗木,总共卖了 25 万元,但是仍然覆盖不了成本和已经成材的苗木价值。"

张海亮告诉记者,在此情况下,7 月 30 日,由三原县陵前镇人大主席王勃带队,用大型机械将苗圃内部分地块的苗木强行挖除,8 月 2 日又继续对苗木进行清理,给他们造成了巨大损失。

" 听说被清理的地块要建设高标准农田。" 张海亮说," 我们也不是阻碍当地的工作,但是我们认为清理也要给我们留足时间,苗木销售的旺季一般是冬春季,夏季很难出售。多给我们留点时间,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大的损失。另外即便补偿,也没有拿出相应的依据,这也是我们不能接受的。"

据种植户们估算,他们前后投入的成本和所种植的苗木价值近千万,但是赔偿款仅按每亩 5000 元计算,三家加起来至多 1005000 元。

三个种植户算了一笔账,他们解释,在苗木被铲除前,晋小平的地块内还有丛生茶条槭 9000 株、丛生白桦 374 株、丛生朴树 450 株、独杆三角枫 750 株、丛生三角枫 50 株、白皮松 800 株、丛生暴马丁香 149 株、丛生元宝枫 800 株。根据多方询价,估算出苗木价值 8471800 元。张海亮的地块内则有不同规格的茶条槭 160 株、榔榆根造型 30 株、大圆国槐 1 株、造型女贞 7 株,估算价值 1286000 元。祖红硕的地块内则有独杆流苏 280 株、丛生流苏 800 株、不同规格的茶条槭 80 株、不同规格的国槐 22 株、黄金槐 154 株,估算价值 1204600 元。

" 我们也明白,苗木的市场价格是有波动的,但即便再低,我的 128 万最起码要补偿 100 万吧。现在我的 20 亩地只能得到 10 万元的补偿,实在是差得太多了。" 张海亮表示。

种植户统计的损失情况(受访者供图)

三原县自然资源局回应

2023 年 6 月,自然资源部发布《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》,其中提到,实施复垦复耕,要做到既依法依规,又合情合理,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济补偿,要留出一定过渡期,给农户和经营者合理准备时间。严禁不顾农民意愿,在未与农户或经营者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制复垦复耕;严禁采取硬性摊派任务、规定时限的方式,强行统一复垦复耕;严禁简单粗暴、不讲究方法等各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复垦复耕行为,坚决防止 " 简单化 "" 一刀切 "。

为何三原县陵前镇的工作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?10 月 25 日,海报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参与此项工作的陵前镇人大主席王勃,王勃表示不便接受采访,需要联系三原县相关部门。

10 月 28 日,三原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回复,该部门在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工作中,只负责报送资料,将符合条件的农田入库等,关于张海亮等人反映的问题是其和陵前镇政府的事情,其中还涉及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方和实际使用者陕西省地矿集团。该工作人员提到," 地矿集团和陵前镇政府之间有一个协议。"

至于其他问题,该工作人员表示:"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,基本农田实际上是不允许种树的。所涉及的补偿问题,主要是以协商的方式解决,需要当事人和陵前镇协商,目前并没有一个详细的规定。"

受访者供图

记者了解到,事后几名种植户曾通过信访等方式表达诉求,当地政府也于 9 月 10 日以三原县陵前镇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,反馈了《关于晋小平反映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答复》。

根据《关于晋小平反映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答复》显示,长坳村土地非粮化工作是在县国土资源局(自然资源局)的业务指导下,根据该局提供的卫星图斑,在村干部的配合以及图斑区域内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下,持续稳步推进的。陵前镇表示对苗圃的清理已经提前告知,并经当事人同意。同时提出每亩 3000 元— 5000 元的补偿,但是由于当事人未将银行卡号上报,导致补偿无法到位。此外,陵前镇还帮助张海亮销售苗木 25 万元,剩余地块内仅剩丛生苗木无法销售。帮助晋小平销售苗木 3.5 万元。帮助祖红硕销售苗木,并为其协调 10 亩土地移栽苗木。

对于上述回复,张海亮等人并不认可。" 不是他们提出补偿多少就是多少,补偿没谈妥的情况下,我们怎么会同意他们清理。" 张海亮说。

关于苗木补偿款的处理情况,海报新闻记者还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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